國務院力推化工建材等行業“走出去”

2016-11-11  來自: bt365app 浏覽次數:489

   經總理簽批,國務院日前印發《關于推進産能和裝備制造合作的指導意見》(以下簡稱《意見》)。《意見》提出了推進産能和裝備制造合作的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、目标任務、政策措施,是當前及今後一個時期推進産能和裝備制造合作的重要指導性文件。

在産業結構加速調整、我國經濟發展進入新常态的背景下,推進産能和裝備制造合作,是利當前、惠長遠、一舉多得的重要舉措,有利于我國優勢産能對外合作,增強企業核心競争力;有利于推動經濟結構調整和産業轉型升級,促進我國經濟中高速增長和邁向中水平;有利于推動新一輪高水平對外開放,增強競争優勢;有利于深化我國與有關的互利合作,促進當地經濟和社會發展。

   《意見》提出,堅持“企業主導、政府推動,突出、有序推進,注重實效、互利共赢,積極穩妥、防控風險”的基本原則,将與我裝備和産能契合度高、合作願望強烈、合作條件和基礎好的發展中作為國别,并積極開拓發達市場,以點帶面,逐步擴展。将鋼鐵、有色、建材、鐵路、電力、化工、輕紡、汽車、通信、工程機械、航空航天、船舶和海洋工程等作為行業,分類實施,有序推進。加強統籌協調,注重體制機制創新,堅持開放合作發展,健全服務保障體系,大力推進産能和裝備制造合作,有力促進國内經濟發展、産業轉型升級,拓展産業發展新空間,打造經濟增長新動力,開創對外開放新局面。

   《意見》要求,要充分發揮企業市場主體作用,堅持以市場為導向,按照商業原則和慣例,積極開展産能和裝備制造合作。在繼續發揮傳統工程承包優勢的同時,充分發揮我資金、技術優勢,積極開展“工程承包+融資”、“工程承包+融資+運營”等合作,有條件的項目鼓勵采用建設-經營-移交(BOT)、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(PPP)等方式。要加強項目可行性研究和論證,注重經濟性和可持續性。規範企業境外經營行為,注重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,承擔社會責任,為當地經濟和社會發展積極作貢獻。

   《意見》強調,要加強統籌指導和協調,完善對外合作機制,改革對外合作管理體制,做好外交服務工作,建立綜合信息服務平台,積極發揮地方政府作用。完善财稅支持政策,加大金融支持力度,發揮人民币化積極作用,擴大融資資金來源,加強和完善出口信用保險,強化服務保障和風險防控,為企業“走出去”提供支持和服務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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